厦门市红十字基金会: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厦门市红十字基金会财务报表,包括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6年度的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做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基本情况
厦门市红十字基金会于1994 年 4月 8日经厦门市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2014年9月2日经福建省民政厅批准换发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350000513656080H。法定代表人为林明鑫,地址为厦门市湖滨四里64号之一湖光大厦2-3搂,业务主管单位为厦门市民政局,注册资金为肆佰万元整。基金会投资成立厦门市红十字救护培训中心。
四、财务状况
1、厦门市红十字基金会截止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66,266,782.90,其中:货币资金18,683,384.39元;存货4,600,363.75元;待摊费用1,155,408.49元;长期股权投资200,000.00元;长期债权投资41,330,090.41元;固定资产原值1,159,254.00元,累计折旧863,684.33元,固定资产净值295,569.67元。
2、厦门市红十字基金会截止2016年12月31日负债总额为462,865.74元,其中:流动负债462,865.74元。
3、厦门市红十字基金会截止2016年12月31日净资产总额为65,803,917.16元,其中:限定性净资产11,513,825.98元,非限定性净资产54,290,091.18元。
4、厦门市红十字基金会2016年度收入26,419,680.09元,其中:捐赠收入 20,289,166.26元,投资收益5,597,059.73元,其他收入533,454.10元。
厦门市红十字基金会2016年度支出24,164,399.00元,其中:业务活动成本 23,157,018.14元,管理费用942,175.26元,筹资费用 65,205.60元。
5、厦门市红十字基金会2016年度公益事业支出22,929,752.45元,上年收入合计18,941,828.35 元,公益事业支出占上一年总收入的比例为121.05%;工作人员工资福利 740,376.11元,行政办公支出201,799.15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占本年支出的比例为3.90%。(公募基金会)
五、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厦门市红十字基金会财务报表已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间非营利组
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厦门市红十字基金会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业务活动成果和现金流量。
附送:1、2016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
2、2016年度业务活动表;
3、2016年度现金流量表;
4、2016年度财务报表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