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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送患病台胞“绿色通道”程序
2017-12-14

一、接到求助时,要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传染性疾病不接受)、证件是否齐全(台胞证、护照)是否在有效期内,要求提供病历、台胞证的复印件。如证件不全或过期,立即告知其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

二、立即与金门县红十字组织联系,确定运送时间及所需医疗设备(由其确定,确定后告知家属做好准备)。

三、提前一天向五通码头相关部门发告知函,将患者病历、证件资料及陪同家属的证件告知。

四、协助家属通知急救中心派救护车护送至指定码头三方按约定时间到码头接洽

五、手续完备者,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护送任务。

联系电话:金门陈总干事:00886-933701127、00886-82371776(传真)

外代:2026533(东渡)3216616(五通)

边检:2630060(东渡)3216683(五通),

海关:2359292(东渡)3216620(五通),

检验检疫5675655(东渡)3216650(五通)

厦门市红十字会事业发展部

2017年2月10日